
【签证类型】
最大2年范围内合同期间+1个月停留期限的单次签证
【基本材料】
签证申请表、1张照片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结核诊断书
【补充材料】
请结合您的情况,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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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种类 |
签发对象 |
所需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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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语外教汉语助理教师(E-2-2) |
-与教育部部长(市﹒道教育监)签订劳动合同,在小学或初高中担任汉语助理教师者 |
1.邀请函(由国立国际教育院长或市、道教育监签发) 2.与市﹒道教育监签订的雇佣合同 3.母语外教汉语助理教师合格通知书 |
1.请如实提供与填写各类申请材料;
2.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;
3. 未成年人(未满 18 周岁)单独申请签证时,需提交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;父、母未随行的,原则上需提交国外旅行同意书(格式不限)。
4.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至领事馆后,领事馆可能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,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,并相应延长受理审查时间,敬请申请人理解;
5.签证签发与否属于各国主权范畴,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最终审批结果由领事馆决定;
6.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一经本中心递交至领事馆,无论签证是否获批,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;
7.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,按期规定如有退还,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;
8.本材料清单为现行有效版本,如有调整,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