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留学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签证服务 > 韩国签证 > 多次签证 > 短期访问 · 同胞访问(C-3-8)
短期访问 · 同胞访问(C-3-8)
短期访问 · 同胞访问(C-3-8)韩国多次签证
发布时间:2026-04-08  来源:本站  浏览量:7296 次
  • 【签证类型】

    停留期90天以内,有效期五年的多次签证

    【基本材料】

   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,护照原件及复印件,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满16周岁开始提交)

    【补充材料】

    请结合您的情况,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

    签证种类

    签发对象

    所需材料

    同胞访问(C-3-8)

    外籍同胞
    ※双重国籍的未成年子女依照双重国籍者的处理方针,不符合同胞访问(C-3-8)签证签发对象,请申请短期一般[C-3-1(国民子女),单次或多次]签证

    1.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
    2.首次申请者或未满 18周岁者需提交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所有记载证明其同胞身份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)


    温馨提示:

    1.请如实提供与填写各类申请材料;
    2.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;
    3. 未成年人(未满 18 周岁)单独申请签证时,需提交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;父、母未随行的,原则上需提交国外旅行同意书(格式不限)。
    4.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至领事馆后,领事馆可能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,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,并相应延长受理审查时间,敬请申请人理解;
    5.签证签发与否属于各国主权范畴,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最终审批结果由领事馆决定;
    6.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一经本中心递交至领事馆,无论签证是否获批,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;
    7.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,按期规定如有退还,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;
    8.本材料清单为现行有效版本,如有调整,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。

  • 上一篇:
  • 下一篇:
单位: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 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吉ICP备16003702号-1
地址: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(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区旁)  邮编:130061
点击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