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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签证
企业投资(D-8)
发布时间:2020-05-14  来源:本站  浏览量:2225 次
  • [ 签证种类 ] 有效期3个月,滞留期1年以内的单次签证

    签发对象

    所需材料

    1. 根据『外国人投资促进法』的规定,外商

    投资业中从事经营、管理或生产、技术领域

    工作的必需的专门人力(委员、高级管理者、

    专家)

    - 在韩国国内被雇佣的人员除外

     

    2. 企业投资派遣职员员

     

    ※ 个人投资者可申请短期商务(C-2)签证 

        (在韩国申请滞留资格变更)

    1. 签证申请表1份(贴一张长4.5*宽3.5的白底彩色照片)

    2. 护照(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)

    3. 身份证复印件 

    4. 外国人投资登记书或投资企业登录证复印件

    5. 登记簿藤本或事业者登录复印件

    6. 中国对韩国投资的情形:

      - 对韩投资意向书及计划

      (向中国的外汇办理银行提交的材料)

      - 中国的银行外汇买入证书

      (中国外汇管理局外汇买入获批认证材料)

    7. 本社派遣公文及外国企业的在职证明

       (需明示在职时间)

    8.我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

    3.投资金额未达3亿元韩币的个人投资者

    (补充材料)

    9.资本金使用时的证明材料

    (如:物品买卖的发票,办公室的装修费用,国内银行流水明细账 等)

    10.公司实体存在的证明材料

    (办公室的租赁合同,公司全景,办公空间,公司牌匾的照片等证明材料)

    11.在国内从事过关联行业或者领域的证明材料(必要时)

    温馨提示:

    1.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;

    2.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;

    3. 企业投资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,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,延长受理审查时间,请申请人理解;

    4.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,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;

    5. 企业投资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,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,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;

    6.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,按其规定,如有退还,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。

    7.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,如发生变化,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

单位: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 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吉ICP备16003702号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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