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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签证
同伴(F-3)
发布时间:2020-05-14  来源:本站  浏览量:2397 次
  • [ 签证种类 ] 滞留期1年以下的短期签证

    签发对象

    所需材料

    邀请人

    申请人

    1.采访(D-5),企业投资(D-8)资

    格者的配偶及没有配偶的不到20

    岁的子女(同伴可入国)

    无

    1. 签证申请表1份(贴一张长4.5*宽3.5的白底彩色照片)

    2.护照(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)

    3. 身份证复印件

    4.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

    5. 家属关系证明材料

      (婚姻关系证明书․家族关系

    证明书或出生医学证明书)

    6.领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

    2.D-1,D-2,D-4,D-6,D-7,D-9,

    E-1,E-2,E-3,E-4,E-5,E-6,E-7

    属于上述资格的登入外国人的配

    偶或没有配偶的20岁以下的子女

     

    1. 外国人登入证复印件

    2. 在职证明及纳税事实证

    明

    ※滞留期间剩余6个月以上的人具有邀请资格

    温馨提示:

    1.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;

    2.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;

    3. 同伴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,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,延长受理审查时间,请申请人理解;

    4.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,所有同伴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;

    5. 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,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,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;

    6.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,按其规定,如有退还,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。

    7.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,如发生变化,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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