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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签证
短期访问(C-3)
发布时间:2017-01-05  来源:本站  浏览量:6980 次
  • 1. 短期商务 

    [ 签证种类 ] 有效期3个月,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

    签发对象

    所需材料

    邀请人

    申请人

    1. 准备在韩国投资企业

    或设立办事处,前往进

    行业务联络者

    2. 应韩国公共或私人机

    关的邀请,前往签定购买

    合同或进行市场调查或业

    务商谈等活动者

    3. 因进出口机械等的安

    装•维修•检验•技术指导

    等,需要短期停留者

    4. 其他因类似目的需要

    短期停留者

    1.邀请函原件 (无需公证)

     ※ 法人:盖法人印鉴章

        个人:盖邀请人个人印鉴章 

    2.法人印鉴证明或个人印鉴证明

    3.事业者登录证(法人登记簿藤本)或固有编号证(非营利团体) 

    4.纳税事实证明(事务所张发给

    / 时间:接收日起1年内)

    5.商务往来的证明材料(购买合

    同,合作意向书或合同,其他贸

    易往来证明材料,L/C复印件,

    进出口报关材料,进出口业绩证

    明材料)

     ※ 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团体,政

    府投资机关,各级学校等公共团

    体发出邀请时,可以免交第4项

    材料

     ※ 曾以商用(商务)目的访问

    韩国两次以上的人员,免予提交

    邀请人的第5项所需材料及申请

    人的个人简历

     ※如受到上市企业邀请的话,

    免予提交申请人的第4项所需材

    料

    1.签证申请表1份(贴一张长4.5*宽3.5的白底彩色照片)

    2.护照(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)

    3.身份证复印件

    4.在职证明及在职相关材料(以下任选其一)

     ①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

     ②社会保险参保证明

     ③银行工资明细

    5.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

    6.个人简历


     

    2. 参加友谊赛、各种会议或活动等 

    [ 签证种类 ] 有效期3个月,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

    签发对象

    所需材料

    邀请人

    申请人

    1. 前往韩国参加或参观各种

    活动、被公认的国际会议,

    出席文化艺术、宗教仪式,

    收集学术资料,或因与此类

    相似目的,需要进行短期访

    问者(以营利为目的者除外)

    2. 拟参加在韩国国内举行

    的、获奖才有奖金的友谊赛

    等比赛的人员(参与即有报

    酬的比赛的参加人员请申请

    短期就业(C-4)签证)

    1.邀请函原件(无需公证)

     ※ 法人:盖法人印鉴章

        个人:盖邀请人个人印

    鉴章

    2. 事业者登录证(法人登记

    簿藤本)或固有编号证(非

    营利团体)

    3. 纳税事实证明(事务所张

    发给)

    4. 活动、会议等有关说明材

    料

     

    ※ 政府机构及其下属机构、

    政府投资机构、各级学校等

    公共团体发出邀请时,可以

    免交第3.4项材料

    1. 签证申请表1份(贴一张长  4.5*宽3.5的白底彩色照片)

    2. 护照(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)

    3. 身份证复印件

    4. 在职证明或在学证明

    (需含有在职时间,负责部门

    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)

    5.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

    6. 个人简历

    ※ 曾访问韩国两次以上的人员(不包括持团体签证、担保个别签证访问韩国的情形),免予提交邀请人所需材料及申请人的个人简历 

    温馨提示:

    1.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;

    2.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;

    3. 短期访问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,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,延长受理审查时间,请申请人理解;

    4.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,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;

    5.短期访问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,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,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;

    6.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,按其规定,如有退还,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。

    7.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,如发生变化,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

单位: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 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吉ICP备16003702号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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